各二级学院:
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在专业教学资源有余量的前提下,本着尊重学生选择专业意愿的原则,现将2023级三年大专新生本学期期末(2023-2024-1学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1.参加转专业考核成绩合格。(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的要求组织考核)
2.普通类和艺术类之间不得相互转专业。
3.跨专业群转入转出专业不超过专业人数5%的比例,原则上跨专业群申请转专业学生当年高考分数不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录取分数线以下50分。
4.对口高职学生不能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5.在校期间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转专业办理流程
1.转专业的学生于2024年1月4日前在智慧内职上提出申请,按流程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将不再审核。
2.转出学院审核学生是否具有转专业资格(重点审核跨专业群转入转出、五年大专、对口高职、艺术类专业学生),符合条件在申请表上进行审核。
3.转入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组织转专业考核,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通过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发教务处,并签署分班意见。
4.教务处集中审核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并在2024年1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5.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调整其学籍专业,并发至各二级学院、计财处等有关部门。
6.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在下学期开校后转到新专业就读,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在原专业就读。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转专业只针对2023级三年大专新生,其他年级、层次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转专业。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完成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因转专业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课程学分收取相应的重修费,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确认以及补修费用的缴纳将在下学期办理。转专业申请一经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3.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通知到位,良性引导学生,避免学生盲目跟风,严格考核,择优选择。
4.按照规定,转专业后补修成绩均以重修成绩在教务系统中登录,会对专业成绩排名有影响,请学生谨慎选择。
5.转出学院书记(或院长)在签署转出意见前,要严格审查申请学生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